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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切莫开车,心存侥幸“驶”不得!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7-14 09:28:59    作者:    来源:    点击:4513次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十分险

“酒后禁驾”观念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顶风作案”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某某醉酒后

驾驶小型轿车

行驶至某某乡时

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检验

某某血乙醇含量为

174mg/100ml

已达到醉酒标准

经审查

清丰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

某某提起公诉

某某被判处拘役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大家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避免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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