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清丰县某乡镇辖区内,存在违法取土造成耕地破坏的现象。清丰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条线干警与清丰县自然资源局、清丰县林业局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经查明,非法取土处的土地性质部分为耕地,多数为林地。
为增强部门合作联动,进一步加强耕地、林地资源保护,7月31日下午,邀请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召开“关于办理破坏耕地、林地类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的座谈会。
会上,检察机关通报了线索发现情况,县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的参会人员就其法定职责和案件调查情况进行阐述,并就下一步的履职和协作配合方式交换了意见,他们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积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履职,形成自然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清丰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相关部门的协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办案力度,注重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自然资源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