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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多次以身试法 盗窃终获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8-11 08:31:38    作者:    来源:    点击:1854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偏偏有人想走“捷径”

更有甚者

屡次盗窃仍不悔改

再次伸手又被抓获


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

先后4次

将李某某院中的废铁

盗走卖掉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被盗废铁价值1590

后又将贾某某家中电焊机盗走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被盗电焊机价值1000

清丰县检察院审查后

以盗窃罪对某某提起公诉

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


不少人认为

“小偷小摸”不构罪

殊不知

盗窃金额再小

也是违法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也构成犯罪

莫因一时贪念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给人生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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