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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关于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8-16 08:55:19    作者:    来源:    点击:1556次

关于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发动工作。

 

 一、线索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

(一)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受理举报电话:0393-7217309

来信地址:清丰县人民路54号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

邮政编码:457300

(二)清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0393—72172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三)受理范围。受理重点为上述专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相关问题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感谢社会公众对清丰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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