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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合同诈骗陷阱多 切莫大意悔不及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8-29 11:15:28    作者:    来源:    点击:683次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合同诈骗案件屡见不鲜

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

更扰乱了社会秩序


2021年至2022年期间

董某某以工地施工需要租赁路牌为由

以支付押金或部分押金的方式

陆续向吕某、郝某、王某三人

支付共计21.2万元的押金

共骗取路牌337块

经评估价值143万余元

董某某先后将路牌卖出

非法获利101万余元

清丰县检察院审查后

合同诈骗罪

董某某提起公诉

董某某曾因故意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

应当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认定其系累犯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

董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退赔被害人损失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给生活带来诸多便利

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大家在生活中务必提高警惕

擦亮眼睛

捂好钱袋子

增强反诈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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