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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跑分”“跑”出来的罪!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9-8 08:25:43    作者:    来源:    点击:600次

“跑分”就是利用个人账户

代收账、转账

以此赚取佣金

多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

违法犯罪活动收款


刘某为牟取抽成佣金

明知犯罪所得的情况下

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

以人脸验证等方式

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7万余元

经审查

清丰县检察院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不要轻易相信

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

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切勿出租、出售电话卡、信用卡

银行账户、互联网账号密码等

出借后极易被不法分子

用于非法犯罪

出借人即使不知情

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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