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着力打造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府检联动”的创新平台。9月19日,清丰县检察院、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前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分局(以下简称华龙区自然资源局),与华龙区检察院、华龙区自然资源局就如何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配合进行了深入探讨。清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南志军、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刘万玺、华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光、华龙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世磊以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二十余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华龙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世磊详细介绍了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的背景、目的、主要做法,以及在推动“府检联动”机制落实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华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光对“府检联动”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协作方面的经验、典型案例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座谈会上,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刘万玺表示,通过今天的座谈学习,就落实“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诉讼问题的发现处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方面开拓了视野,华龙区自然资源局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以后的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局将规范履职,着力构建“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形成“府检联动”合力,通过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清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南志军表示,此次交流学习,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突破了思维瓶颈。清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与县自然资源局一道,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联合行动等方面加强联动,促进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监管、监督协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府检联动”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双方还就临时用地逾期不复垦、乱占耕地、破坏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入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