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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公检法共学《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1-19 09:28:34    作者:    来源:    点击:386次
为贯彻落实省院下发的《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1月15日,清丰县检察院邀请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座谈,县法院、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首先领学了《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并对当前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发言。随后,与会人员针对繁简分类标准、证据标准、强制措施变更、认罪认罚适用、集中移送、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围绕下一步如何解决问题,更好地提升繁简分流工作质效进行了磋商。


本次座谈有效解决了繁简分流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会单位均表示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繁简分流效能,确保“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办案模式落到实处,最大程度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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