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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传授犯罪方法也是犯罪,判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4-30 09:32:32    作者:    来源:    点击:277次

打击传授犯罪方法类犯罪,有利于有效遏制犯罪方法传播,避免同类犯罪行为发生。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份,马某某在明知高某某(另案起诉)生产制毒物品的情况下,仍指导高某某购买甲苯、盐酸等生产制毒物品的原料,代替生产制毒工具甩干机功能的洗衣机,并传授高某某生产制毒物品的方法。


马某某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马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马某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

传授犯罪方法罪,指的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办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无论被传授人是否实际掌握或实施了传授人所传授的犯罪方法,以及是否已经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同时,不单单是当面传授犯罪方法,在网络上传播犯罪方法的教学内容同样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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