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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扩大)会议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专题研讨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5-24 08:34:21    作者:    来源:    点击:132次

清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第一章、段文龙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暨宣传文化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等内容。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军令等三名同志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行研讨交流。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自觉。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提升工作质效和工作作风,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全院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实绩。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持续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要严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明组织纪律,才能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才能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不偏,才能推动决策部署有力有效正确落实。要增强组织观念,始终把严明组织纪律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在思想上与组织同心、行动上与组织同向,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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