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督促加强城乡供水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公开听证地点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16:30前到本院办理参加听证的有关手续;
(二)社会公众可到听证会场旁听,申请参加旁听应当在2024年7月22日下午下班前向本院提出,联系电话0393-7217301;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会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保工作。
特此公告。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