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闪闪的“金双剑”到熠熠的检徽,她用热爱诠释担当,在岁月中赓续初心,三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坚守着,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8月2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荣誉奖章颁发仪式。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亚娟为吕雨虹同志颁发“从检30年检察荣誉奖章”和证书。
1993年6月,吕雨虹同志来到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满30余年,期间先后经历了从原来的起诉科到批捕科、再到反贪污贿赂局,一直到现在的第四检察部的工作历程。三十年漫漫检察路,弹指一挥间,平凡的岗位留下了平凡的足迹,吕雨虹同志见证了清丰检察的每一点进步、每一步发展,经历了检察事业发展的光辉和转型,检察青春无问西东,峥嵘岁月自成芳华,她用自己的执着与坚守,诠释着检察初心。
吕雨虹同志的发言,深情回顾了30年的从检经历,真情流露了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并表达了作为检察人要有不惧困难,勇于挑战的思想境界,并衷心祝愿清丰检察事业越来越好。
刘亚娟常务副检察长听了吕雨虹同志的感言后,对吕雨虹同志表示祝贺并讲到:颁发“从检30周年”检察奖章和证书,既是对检察干警工作的肯定,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担当,三十年的坚守体现的是初心和使命、忠诚和奉献,希望吕雨虹同志要珍惜这份荣耀,不忘初心,一如继往努力工作,用实干担当成就属于自己的人生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