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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12-19 15:10:57    作者:    来源:    点击:354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116日至12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21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4年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其中327日学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41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7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724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二)2024416日制定《清丰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每月月初制定当月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交流研讨419人次,其中517日学习《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第一章,4名同志交流发言;524日学习《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第二章,4名同志交流发言;621日学习《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第三章,5名同志交流发言;729日学习《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第四章,全体班子成员交流发言。

(三)710日,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体干警参加,80名干警测试分数在90分以上。

二、警示教育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6月上旬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中,邀请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法纪和警示教育,并对纪律处分条例、吴天君等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学习。

(二)丰富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载体。530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会上传达学习《全省检察机关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材料汇编》,观看警示片《警誓》,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619日,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带领全体干警参观县廉政教育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三)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组织各部门围绕开展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讨论,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四)1114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传达学习李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判无罪案例、关于政法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对排查化解政法领域职务犯罪突出风险隐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全体干警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意义。

三、公益诉讼发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针对20238月份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向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县文旅局加大了对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改力度、开展了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县域内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

(二)今年以来,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依托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平台,持续开展学习,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办案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逐步形成检学互补的办案思维。在上级院指导下,深化府检联动,与县政协建立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双转化机制,与县自然资源局、文广旅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会签文件5份、建立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践中,共双转化多领域公益线索5件,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个、古树名木3棵,其中千年古树1棵。推动设置“军人优先”标识和服务窗口46个。在全市率先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针对消防通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私自改用、非法占用问题,通过向县应急管理、住建、消防制发检察建议,共清障11000余平方米,督促添置牵引车9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人民监督员反映的丹江水与地下水混合供水、收取丹江水水价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察长亲自办案并主持听证,诉前调查完毕后亲送建议,为人民群众喝上称心水、放心水作出检察贡献。

(三)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的根源性治理,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县公安局明察暗访、集中清查,精准打击了系列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我院根据涉未刑事案件及社会热点,排查了未成年人文身、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未成年人控辍保学等涉未领域,发现我县个别乡镇存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已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6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件,妇女权益保障领域1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3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3件,公共安全领域6件、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1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1件,逐步形成了4+N领域覆盖和更加全面的公益保护体系。

四、“三个规定”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43日,召开“三个规定”工作部署会及3月份院务会,中层以上人员参加,会上对“三个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引导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以更实举措推动“三个规定”落实。

(二)411日利用夜校对“三个规定”进行专题学习,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进行学习。

(三)416日组织召开“三个规定”政策解读会,针对《河南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进行详细解读。

(四)417日组织118名干警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要求干警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三个规定”。

(五)419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对《河南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制度(试行)》进行学习。

(六)每季度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1-11月份我院重大事项共填报47件,每月均无零填报现象,院领导及各部门均已“清零”。

五、法治副校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2020年省院出台《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中规定了每个法治副校长每年讲课不少于8个课时,但当时存在疫情封控,学生在家上网课,无法开展送法进校园,2022年省院逐渐改变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强调“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杜绝因为过度普法耽误学生正常课程,要求更有针对性地、更高质效地开展送法进校园。今年以来,本院严格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法治副校长”工作最新指示精神,举办多种形式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影响力。

(二)结合“开学第一课”、“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等特殊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在市院和本县区内开展了“检察开放日”等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播放普法视频、现场提问互动等形式丰富了在校学生法治知识。

(三)围绕“防拐骗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珍爱生命防溺亡”、“假期交通安全”等热点主题,到案发学校有针对性地普法或直接面向社会普法,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普法宣传页上万份。

(四)拓宽线上普法渠道,425日,本院应邀到市新华书店新华大讲堂进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线上网络直播讲座,实时在线观看人数万余人;本院还精心制作并向学校赠送了法治教育视频光盘100余张,拍摄了1部法治教育短片。今年以来,本院共计开展了9次送法进校园、举办了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六、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419日,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人才库,统筹做好人才培养和使用。

(二)制定检察人才库方案,方案要求从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作风情况、学历年龄、获得荣誉等方面,通过部门推荐、组织审查、党组研究等程序,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中的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员选拔出来,积极培养高层次检察领军人才,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入库人员20余人。

(三)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围绕四大检察,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和改进政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升教育培训质效。制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清检大讲堂》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业务培训工作,目前,开展人才库成员上台讲、法治副校长宣讲等活动11期,为优秀人才提供了充分施展才能的平台和职业发展空间。

(四)依托人才库,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人才,打造清丰检察人才名片。目前,已向上级院推荐10人入选省、市级业务专家人才库,其中省级4人,市级6人。

七、英模选树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在机关院内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将检察之星事迹进行展示,方便随时学习。

(二)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之星》《先进典型谈争先创优》《检察好故事》等专栏,大力宣传身边先进典型,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

(三)加强微电影、报告文学等文艺作品创作,以艺术形式展现先进典型的事迹,使宣传内容更加生动、感人。创作的孔鼐、谭会彬、王婷婷同志先进事迹报告文学,被中国报告文学核心期刊《时代报告》刊载。

(四)利用《濮阳日报》、微视频等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提高知晓度和影响力。《初心辉映爱民情》《谭会彬:心系民生  为民而行》被《濮阳日报》深度报道;以检察官韩利花办案故事为原型拍摄的微视频《和风细雨润清丰》被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中原盾微博、中原盾头条转发。

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助力清丰县制造业倍增行动领导小组,422日,印发《关于成立清丰县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助力清丰县制造业倍增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助力清丰制造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510日召开检察护企暨清丰制造业倍增行动座谈会等工作会议,516日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清丰制造业倍增行动新闻发布会,7月发布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微服务承诺事项,持续开展检察护企工作。

(二)依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13件,依法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9件。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涉企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6月出台《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清丰县公安局涉企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对涉企业长期“挂案”的案件进行甄别,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

(三)424日,与县法院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围绕加强司法协作、促进依法履职、提升办案质效等议题,突出繁简分流及轻罪治理协作机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如速裁程序适用、违法所得及涉案赃款赃物的认定、处置意见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经研讨会商,进一步明确了双方职责,完善类案批量审、数据共享和沟通协作,实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促进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7月走访辖区内新入矫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并告知关于请假外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先后到县城金桥商业街、亿洲内商店、明月湖广场、万邦濮阳(清丰)豫鲁冀农产品交易中心、清丰厂立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交易场所,陆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3·15普法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等活动,实地与工厂负责人、商店老板等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393-7217022

邮政地址: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八届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qfjcbgs@163.com

 

 

中共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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