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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暨下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会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5-8-18 17:19:30    作者:    来源:    点击:2959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上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院党组逐项审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对上半年取得的相关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检察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司法办案中,引导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高质量发展带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党建引领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发力,通过党建引领,实现“党建红”与“检察蓝”同频共振。


三要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把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强大动能,将学习教育成果融入业务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在学思践悟中磨砺坚定党性,在深学笃行中锤炼过硬作风。


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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