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其中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部署,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连接监管场所与司法公正的重要桥梁,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对自身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坚守政治忠诚,把牢监督方向。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法治监督的重要环节,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政治要求贯穿看守所、社区矫正、财产刑等执行监督全过程,严守司法公正底线,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与权威。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监督效能。传统监管监督多依赖定期巡查、书面审查,难以全面精准发现隐性问题。结合全会“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部署,探索构建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监督。通过构建智慧监督平台,实现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的动态监测,让监督更精准高效。
三是聚焦高质效履职,服务治理大局。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融入帮扶,不仅关乎个体福祉,更影响社会稳定,我们既要精准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又要通过协调资源解决实际困难。在监督的同时要注重教育改造实效,助力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以检察履职护稳定、促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