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国庆双节,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切实加强过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9月22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针对全县1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双节”前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了新实施的《社区矫正法》,通过学习新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自觉自省意识。学习过程中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监管规定及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进行了重点阐明,严格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守住法律底线。随后就“双节”期间的注意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规范日常矫正行为,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在刑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激励早日实现自我改造。
通过此次活动,为社区矫正人员打了一剂“预防针”,在场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要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