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12月3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在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该条例进行集中学习。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谢艳丽首先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理解了《条例》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我院党建状况就党支部工作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作了重点解读。

随后,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对今后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抓好党支部建设,强化党支部书记担当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二是要深刻认识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三是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会议为契机,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识,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会后,为十二月份入党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集体重温誓词,共话入党初心,并集中收取12月党费。各支部以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强化学习,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