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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斌进机关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6-11 10:09:53    作者:    来源:    点击:343次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推进客观、公开、廉洁司法,6月9日下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走进县农业农村局,以《严守“三个规定”净化司法环境》为题开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宣讲会由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发民主持,县农口、发改口、住建口领导干部8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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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杨斌同志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系统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阐述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如何贯彻执行好“三个规定”,杨斌同志表示,一要强化法治意识,积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二要遵规守纪,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个规定”;三要依靠正当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随后,与会领导干部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树立了依法依规办事、纯洁司法环境的导向,营造了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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