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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数据】2021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8-4 16:57:31    作者:    来源:    点击:309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2021年上半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予以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工作情况(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6月份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4件153人,批准逮捕128人,不批准逮捕27人,捕后不起诉2人。其中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受理审查逮捕24人,批准逮捕18人,不捕5人。

2、审查起诉工作(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6月份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290件356人,审结309人,提起公诉276人,不起诉31人,移送单位撤回1件。

3、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6月份我院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捕后起诉4人;追诉漏犯5人,纠正漏罪15人。

4、涉黑恶案件工作

1-6月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4人,批准逮捕2件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件21人,正在办理3件21人。

二、民事检察业务

1-6月份我院受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7件。

三、行政检察业务

1-6月份我院受理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件1,采纳检察建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1-6月份我院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5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1-6月份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违法合计10人,已纠正9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书面提出纠正合计6人,纠正5人;财产刑执行提出纠正意见4件,采纳5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6月份我院受理各类申诉信访案件4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1.9万元;受理群众来信12件,具备回复条件8件,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回复率100%。

七、公开听证工作情况

1-6月份公开听证案件合计4件,其中包括拟不起诉案件3件,单独申请司法救助案件1件。

八、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6月份公开法律文书134份,程序性信息314件,重要案件信息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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