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夜校”学习走深走实,按照市委和县委统一安排部署,12月9日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部室为单位分别在院三楼、四楼、七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夜校”大讨论。
此次“夜校”大讨论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再509号行政判决书的研讨剖析报告》开展讨论,二是围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讨论,三是自学《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即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院党组成员刘永军结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谈到:一要健全服务机制,建立服务措施征求意见、建立服务效果社会评价、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二要强化办案效果,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从快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三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持续落实联系企业制度,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努力为企业经营人员和职工排忧解难。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谈到: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鲁检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战略部署,从各个方面,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政务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夜校”大讨论给干警干事创业的劲头添了一把柴,干警们真真正正去学习,认认真真去讨论,切实做到从“夜校”中汲取力量、到工作中实践运用,确保干警能更好的把检察智慧、检察经验服务于商、用之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