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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业务数据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7-26 10:48:00    作者:    来源:    点击:487次

一、刑事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工作

1-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48件77人,批准逮捕40人,不批准逮捕31人,不捕率43.66%。其中涉未成年人2件3人,批准逮捕1人,不批准逮捕2人。

2、审查起诉工作

1-3月,共受理审查起诉150件198人,起诉120人,不起诉21人,不诉率14.79%。其中涉未成年人1件1人,侵害未成年人2件2人,不起诉2人。

3、立案监督工作

1-3月,共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用情况

1-3月,适用认罪认罚128人,适用认罪认罚率91.4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6人,提出率94.92%。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56人,采纳率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3月,办理超期羁押案件2件;办理监视居住纠正违法案件2件;办理刑事执行活动纠正违法案件2件;办理监外执行纠正违法案件5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1件,罚金7万元。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3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3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5件,立案14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3月,受理控告案件2件;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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