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清检要闻清检要闻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工作日禁止饮酒专项督察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8-24 09: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321次

  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的执行与落实, 8月19日下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体干警进行酒精检测。

111.jpg

  检查过程中,院领导带头主动接受检查,干警们积极配合。从检测情况看,全体干警酒精检测含量均为零,无一人存在违规饮酒情况。通过此次突击检查,强化了检察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使干警进一步树牢了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违规饮酒问题的督察力度,督促干警更好的加强个人“八小时以外”的纪律管理,引导全体干警摒弃侥幸心理,切实把禁酒令装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中,确保不发生任何违规饮酒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浏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2027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29916号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393-72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