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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司法救助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9-6 16:29:22    作者:    来源:    点击:353次

  2022年8月22日,第五检察部接到未检部门移送的卢某司法救助案。我院未检部门在办理葛某涉嫌强奸一案中发现被害人卢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于是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审查。第五检察部收到该线索后立即指派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卢某系精神发育迟滞的残疾未成年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一方未给予任何经济赔偿,被害人卢某家里本身就是村里的建档立卡困难户,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粮食收入,生活条件特别困难。通过调查,卢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清丰县检察院遂决定对其进行救助。

  “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我院希望通过司法救助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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