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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莅临清丰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0-18 15:01:41    作者:    来源:    点击:465次

  10月14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鸿斌,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赵志超等一行3人莅临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亚娟,党组成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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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市院领导重点听取了清丰县院未检工作情况汇报,对我院未检部门在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

  面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未检工作,马洪斌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转变工作理念。要紧紧围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工作措施,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一步提高不捕率、不诉率。

  二要突破工作难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查找普遍性问题,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利用圆桌会议方式,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三要创新工作机制。“督促监护令”工作方面要继续提升帮教质效,做好跟踪监督,持续提升工作品质。同时,未检部门干警需多学习相关方面知识,提高督促监护教育能力。

  杨斌检察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清丰县院一定会认真落实上级院要求,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水平,补齐短板,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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