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清检要闻清检要闻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清丰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1-18 11:41:34    作者:    来源:    点击:1442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检警联动质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有效运行,1月11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清丰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座谈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惠先波,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利军,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南志军出席会议,县公安局法制室、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及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未检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瑞娟,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冯业立分别通报了2022年各自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新刑事司法政策下在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全面沟通了新类型犯罪侦查取证、证据审查等问题。对少捕慎诉慎押、侦查监督、程序意识等执法理念达成了共识。同时,双方从对立统一、双赢共赢角度互通2023年考核目标重点,就探索建立相互衔接、导向一致的考评制度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南志军就充分发挥检警协作办公室平台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前移审查关口。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二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检察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检警双方角色不同,但目标一致,要立足于监督使命,找好监督切入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推动监督的常态化运行,实现检察监督有温度,公安侦查有高度。三要凝聚思想共识。通过不定期开展检警双方同堂业务培训,携手提升干警民警能力素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惠先波表示,自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检警双方强力推动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轮值驻点县公安局,为县公安局规范开展侦查办案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引。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继续借助双向派驻优势,积极同检察干警沟通学习,有效增强执法办案能力。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以双方绩效考评工作为基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配合点,定期研判案件,定期总结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短板,从而形成规范化办案格局,达到检警考核和工作效率“双提升”。

三要诚恳接受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总结落到“纸上”,及时传达落到“地上”,形成相应机制。同时,就检察院提出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调解工作优先开展试点,保障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再度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浏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2027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29916号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393-72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