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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非法持有枪支,一人获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2-23 15:26:38    作者:    来源:    点击:2982次

我国对于枪支、弹药一直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使用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1年5月14日,齐某某所在村庄的主要部位都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齐某某未在规定时限内上交其多年非法持有的气枪和火药枪各一支。2021年11月24日,才将其非法持有的气枪和火药枪上交。清丰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齐某某提起公诉。齐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释法

非法持有枪支,不仅给社会治安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存在走火、爆炸危险,危及自身安全,作为一名守法公民,应该坚决拒绝此类行为,避免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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