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工作
清丰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73人,批准逮捕33人,不批准逮捕30人。其中未检受理审查逮捕7人,批准逮捕3人,不批准逮捕2人。
2、审查起诉工作
清丰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278人,决定起诉166人,不起诉38人。其中未检决定起诉5人,决定不起诉1人。
3、立案监督工作
清丰县检察院共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用情况
第 一季度清丰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153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16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84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 一季度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3件,办理社区矫正核查纠正漏管1人,社区矫正案件书面提出纠正合计26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12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17件,办理看守所监管活动纠正违法案件13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1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数1件,法院采纳数1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数6件,法院采纳6件;支持起诉数7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数3件,法院采纳3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数1件,法院采纳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检察立案数45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数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4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情况2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
材料来源:综合业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