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检察院“风筝门诊”接待了一位愁容满面、情绪激动的家长。未检检察官先对其进行安抚,待其情绪稳定后,该位家长慢慢道出缘由,未检检察官耐心倾听后了解到该家长的儿子小军(化名)近期出现厌学情绪,并与父母感情产生隔阂。为了给其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环境,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务工打拼,最终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并把孩子安顿在县城上小学,交由爷爷奶奶照顾,但夫妻两人无暇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之前小军也曾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父母对其充满期许。但自今年春节过后,孩子出现厌学问题,并一再和家人产生冲突,也不愿返校学习。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考虑到小军厌学问题的严重性,清丰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积极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借助“风筝门诊”,充分运用“四诊”疗法,对前来“就诊”的家长及孩子“望闻问切”,给予“对症治疗”,对其展开教育帮扶。清丰县检察院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共同落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司法保护+家庭保护
父母改变 ,迷失少年重拾梦想
检察官:“小军,为什么不愿重返校园?”
小军:“年后,父母又出去打工走了,虽然爷爷奶奶平时比较娇惯我,但我总感觉爸爸妈妈不爱我,只知道挣钱。想借不去上学,引起父母关注。”
清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及时联系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家访,了解其学习、心理健康、家庭生活等情况。耐心指导其父母:(1)注重提高陪伴质量。爸爸妈妈要主动和孩子沟通交流,多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上学期间的想法并理解支持,做其知心朋友。(2)经常与教师沟通,了解孩子在校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管理,形成家校合力,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让父母明白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多多陪伴,不要留有遗憾。
司法保护+学校保护
教师引领,激发学生求知欲
检察官:“小军,在学校有什么烦恼吗?”
小军:“上的年级越高,感觉学的知识越来越难以理解,上课听不懂老师讲什么。”
针对小军在校的烦恼,清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联系其学校及其老师沟通交流,为其量身打造一套全新的学习计划:(1)因材施教,开展个性化辅导。教师给予学习方法指导,激发孩子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其调整学习心态,为其高效学习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2)送教上门,落实帮教帮扶。遵循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教师对其定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一对一,面对面”授新、解惑、答疑,辅导作业,确保其不掉队。同时,有针对性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
司法保护+社会保护
联合互助,携手共织爱心网
检察官:“小军,你还有什么困惑吗?”
小军:“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因不自律,偷偷玩手机看抖音、快手,刷短视频及打游戏,落下好多课程,学不会,产生厌学心理。”
针对小军的厌学心理问题,清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1)谈立志。要从小学习立志。志向是人生的航标。有了志向,就有了前进的动力,努力学习的欲望。(2)正视问题。面对问题不能一味的逃避,我们要敢于面对现在的学业现状,积极克服心理障碍,微笑迎难而上。(3)谈学习。像海绵汲水一样汲取知识。努力学习、惜时如金、孜孜不倦,努力做到博学多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清丰县检察院“风筝门诊”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小军不仅重返校园,还重拾信心,对未来重燃希望。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控辍保学是指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