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实现诉源治理,4月25日,受清丰县司法局、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清丰县检察院第 一检察部主任李瑞娟、检察官助理杨柳到清丰县综合治理中心集中授课。本次培训会由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社花主持,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
课堂上,检察官助理杨柳以《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检调对接助力刑事司法和解》为题,围绕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的内涵、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刑事和解的开展方式及原则等方面,结合所办案件,向调解员们详细阐释了刑事和解及检调对接工作的深刻内涵及重要意义。同时指出刑事和解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借助人民调解员的“外脑”,有助于高质量实现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课程内容丰富、贴合实际,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法律层面的工作指导,对下步开展调解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今后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刑事和解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用客观的立场、朴实的声音助力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前沿阵地”作用,以检调对接机制为基础,坚持把诉源治理作为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